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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巡察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 日期:99-11-18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99年11月17日(星期二),在該會召集人劉玉山帶領下,巡察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並前往國道三號3.1K走山地點、萬里大鵬國小、金山鑽探廠址等地勘察,瞭解地層探測及地質鑽探情形,聽取中央地質調查所報告工作重點與未來調查、研究方向。
  
監委期許地質所運用現代科技持續進行基本地質調查,以前瞻的觀念、創新的做法,積極推動台灣地質資料的蛻變與革新。
巡察委員也提出多項建言:地質法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應就相關配套措施積極研修有關子法,加強地方政府主管業務人員之培訓,俾期該法早日施行;記取小林村滅村之教訓,應建立土石流預警系統;雲林地區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抽取地下水應建立總量管制;全國基本地質調查之相關資料零碎,應加強整合;在地質法實施後,也要誠實周詳地公布全國各個環境地質敏感區與災變潛勢區,讓民衆有知的權利,避開危險。
  
監委也建議,地質所儘量提供淺顯易懂之地質調查相關資料,方便各機關應用相關資訊;蘇花高地質調查之相關資料,應置於地質所網站,供各界查詢;平常進行的地質調查,若能再結合即時的氣象衛星監測系統與有效防災救災準備措施,有助減少國內很多因執法機關消極管制放縱人為不法開發行為,所導致大自然災變之發生與規模。
 
本次巡察委員還有林鉅鋃、程仁宏、錢林慧君、陳永祥、黃武次、周陽山、楊美鈴、馬秀如等8位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