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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投資加油站績效不佳 監察院糾正

  • 日期:99-12-08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加油站事業投資可行性研究,偏離市場實況,致未達計畫績效;該公司第四期加油站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也因加油站勘址作業困難,投資計畫被迫縮減,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99年12月8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台糖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台糖公司辦理加油站事業投資可行性研究,偏離市場實況,又未考量站址區位,致未達計畫績效,核有疏失。
二、台糖公司辦理第四期加油站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因站址勘選作業未洽,肇致縮減投資計畫,徒耗計畫作業,核有疏失。
三、台糖公司辦理岡北站承租作業,評估作業草率,又未考量油品供應合約計價因素,導致承接營業後年年虧損,97、98年分別虧損達601萬餘元及290萬餘元,99年迄10月底亦虧損達91萬餘元,明顯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