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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園教養院擅用高鐵補償金建院舍 內政部裁量違法 監察院糾正

  • 日期:99-12-08

內政部於民國94年,專案同意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瑞園啟智教養院,將高鐵徵收補償金擅自轉為院舍重建經費,違法裁量,且淪為家族經營,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99年12月8日通過監委吳豐山提案,糾正內政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內政部94年間,以專案同意瑞園教養院將高鐵徵收補償金7千3百萬餘元,擅自轉為院舍重建經費,違反該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應認定裁量違法。
二、內政部未因應本案特殊性,加強追蹤掌握執行進度,後因瑞園教養院前董事長葉豐瑞私人債務問題,導致院舍遭法院查封拍賣,嚴重損及國家權益,顯有怠失。
三、內政部未有效規範財團法人之財會人員利益迴避,使該院董事長為葉豐瑞,院長為葉妻,會計為小姨子,總務為葉的妻舅,教養院淪為家族經營模式,也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