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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專校爭升格 第二校區土地閒置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 日期:99-12-16

國內技職學院或專科學校,為爭取升格,紛紛以取得第二校區土地方式,達到校地符合升格標準,然而新校地取得後,卻無力進行開發,造成逾246公頃土地閒置,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99年12月16日通過監委吳豐山、尹祚芊提案,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部分國立大專院校為升格,先行取得第二校區土地,並未實際進行開發,導致246餘公頃、公告現值達34億6,710萬元的土地閒置,教育部也未積極督促,相關規定徒具形式、缺乏監督控管作業,均有不當。
二、教育部未確實依各校面臨的差異困境,務實檢討第二校區開發成效,對無開發必要且未依限開發者,並未依規定撤銷籌設,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確有違失。
三、國立臺中護理專科學校的校地面積,長期不符「專科學校設立標準」的規定,教育部未積極協助該校議定解決方案,嚴重影響師生權益,確有不當。
國立宜蘭大學、臺灣科技大學、臺北科技大學、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臺中護理專科學校等5校,於改制或改名時,因校地面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附近也無適合土地,紛紛向教育部提出在外縣市購置校地設立分部或分校的計畫,但取得第二校區用地後,至今仍未開發,造成土地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