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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警察漏溢發退休人員年終、三節慰問金 監察院糾正警政署

  • 日期:100-01-05

內政部警政署長期未監督保安警察某總隊落實內控機制,該總隊相關人員未恪盡職務上應有之注意,漏溢發退休人員年終、三節慰問金,且持續多年,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0年1月5日通過監委洪德旋提案,糾正警政署。
  
糾正案文指出,保安警察年終、三節慰問金的發放、劃撥轉帳清冊,均由同一人製作,不符俸給核發作業處理流程;人事主管又欠缺職務上應有之注意,自93年起,每年均有10筆以上的錯漏,卻未積極主動分析漏溢發原因,內控機制不彰,顯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