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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營養午餐食物中毒案件頻傳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 日期:100-01-13

教育部督導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辦理學校午餐,未善盡職責,造成學校食物中毒案件頻傳,嚴重影響學生健康權益,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0年1月13日通過監委程仁宏、楊美鈴提案,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教育部體育司調查,全國中、小學開辦午餐每日供應人數達150萬人次,占在學人數50%以上,影響深遠。目前平均每個月發生超過1起以上食物中毒事件,實因營養午餐每人份金額偏低,約僅新台幣32-35元,利潤微薄,廠商只好以便宜菜色、甚至違法使用斃死豬肉及劣質米,相關人員貪瀆弊端叢生,監督不周,確有怠失。
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統計96-99年校園食品中毒案為221件,教育部統計僅106件,教育部門對食物中毒的定義比衛生部門寬鬆,教育部未建立統一標準,落實校園食物中毒案件通報,且低估或漏列全國各校統計數據,顯無法掌握實際狀況,確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