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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監委超越黨派獨立辦案 籲外界尊重職權

  • 日期:100-03-08

部份民進黨立委暨臺中市議員,於3月8日到監察院陳情,質疑監察委員趙昌平曾與臺中市長胡志強共事過,調查臺中ALA PUB夜店火災有失公信力;監察院發表聲明指出,監察委員依憲法暨相關法律規定賦予權力,獨立行使職權;且監察院內規也明確規範,對於偶發災害事件的調查順序,以巡察區之巡察委員為「第一優先」,趙昌平委員依規定調查並無不當。
監察院聲明指出,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監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因此外界應尊重監委辦案的空間。
監察院指出,依據監察院第二屆第50次全院談話會議的決議,對偶發災害事件之調查順序,以巡察區之巡察委員為第一優先,相關委員會之委員為第二優先,如巡察委員及相關委員均無意調查時,其他委員得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年排定的臺中區地方巡察委員是趙昌平、洪昭男委員,依規定有「第一優先」調查權。洪昭男委員因考量自己是臺中在地人,為避免困擾而迴避,監察院已另依規定推派2名委員加入調查。
監察院也指出,臺中夜店發生意外後,監察院於第一時間掌握情況,並且申請自動調查,顯見監察院對民情的重視,未來也將依法調查,回應各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