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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員林鎮長吳宗憲收取回扣逾1,600萬元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0-04-13

彰化縣員林鎮鎮長吳宗憲,自民國96年起迄今,涉嫌多次向工程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金額高達新台幣1,611.1萬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監察院100年4月13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陳健民、尹祚芊提案,彈劾吳宗憲,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吳宗憲身為彰化縣員林鎮鎮長,負有綜理鎮政之責,竟辜負選民付託,多次夥同鎮公所人員,向工程得標廠商索取回扣,總金額竟高達1,611.1萬元,所涉工程案共計81件,幾乎無案不貪,違失情節相當嚴重,實為我國實施地方自治數十年來所罕見。
  吳宗憲及該公所主任秘書唐國傑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已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9年9月13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