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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恆春機場營運績效不佳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

  • 日期:100-05-10

交通部未能適切評估屏東及恆春機場服務運量與旅運人次,致政府投資效能不彰,淪為蚊子機場,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0年5月10日通過監委杜善良、李炳南、陳永祥、葉耀鵬及洪德旋提案,糾正交通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交通部對於屏東及恆春機場,未能確實評估服務運量,忽視高速鐵路及第2高速公路南部路段通車之影響,實際旅客運量不足預估量之2成,場站設施使用率不及設施年容量之1成,政府投資效能不彰,浪費公帑。
二、 交通部督導民航局管理屏東及恆春機場,坐視機場經營持續低迷不振,旅運人次逐年下滑,未能有效提升機場營運績效及設施使用效能,顯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