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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肅非法槍枝績效不彰 監察院二度糾正內政部等4機關

  • 日期:100-06-09

國內黑槍氾濫,造成嚴重治安問題,監察院雖曾於民國91年提案糾正,但非法槍枝走私入境仍未改善,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年6月9日通過監委尹祚芊、趙榮耀提案,糾正內政部、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財政部關稅總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內政部未落實國內非法槍枝檢肅,91年經監察院糾正仍未改善,自94年至今,已破案但未查獲槍枝的案件比例高達50%以上,確有違失。
二、警政署未確實防制及查緝非法槍枝入境,91年至99年查獲非法制式走私槍枝660枝,僅占警察機關查獲的8%,執行未具績效,確有違失。
三、海巡署未落實海防,以有效防制非法槍枝走私入境,也有違失。
四、海關查緝槍枝走私的作為及設備績效不彰,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