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獼猴入侵危害農作物 監察院調查報告 籲農委會科學防治、設補償機制

  • 日期:100-06-21

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獼猴入侵果園、農田,造成農作物損失,甚至攻擊學生,引發民怨,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年6月21日通過監委程仁宏、李炳南調查報告,要求農委會研究採用科學方法,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物,並且研議合理補償機制,減少民怨。
  調查報告提出四項建議如下:
一、台灣獼猴危害農作較為嚴重區域為彰化二水、雲林草嶺(古坑、斗六及林內)、臺東泰源等地,農委會尚未建立台灣獼猴破壞合法使用之土地所生產農作物之補償機制,應研議合理補償制度,避免引發民怨。
二、野生動物保育法對於遊客餵食獼猴尚未訂定罰則,農委會應研議於該法中增訂罰則,或輔導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此外,農委會、地方政府、受到獼猴騷擾之學校,亦應配合加強宣導禁止餵食獼猴及登山勿遺留垃圾、食物殘渣、廚餘等,以徹底解決人猴衝突及危害農作物之問題。
三、農委會應研議於野生動物保育法中、或輔導地方政府於自治條例中,增訂投保「野生動物攻擊遊客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規定,以保障全民安全。
四、農委會應定期調查獼猴數量,對於超越容許負載之地區,優先採取因應措施;另應研究採用科學方法,落實防治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確保農民合法權益。
(詳細新聞內容見連結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