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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駐西班牙新聞處前主任黃宗傑溢領眷屬補助費 監察院要求議處失職官員

  • 日期:100-08-11

新聞局駐西班牙新聞處前主任黃宗傑,於其配偶赴第三國(哥斯大黎加)處理私事,未隨同在西班牙任所期間,不實支領眷屬補助費9個月約新台幣12萬餘元,違反「駐外人員眷屬補助費支給要點」,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0年8月11通過並公布監委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要求新聞局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外交部也應配合確實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黃宗傑自97年11月5日起至98年7月3日止,不實支領配偶眷屬補助費共9個月4,050美元,遲至100年間始繳回,違反駐外人員眷屬補助費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核有嚴重疏失,新聞局應依法自行議處。
二、 外交部及新聞局所屬駐外人員之配偶眷屬補助費,採事前報領制度,致溢領配偶眷屬補助費事件時有所聞,應予檢討改進。
三、 外交部及新聞局等所屬駐外人員之配偶眷屬補助費,是否改採事後報領制度,請就利弊得失、人力分配等,再進行研究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