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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延宕辦理陳冠州資遣申訴案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0-10-13

屏東縣政府延宕辦理教師陳冠州申訴案,影響人民權益,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0年10月13日通過監委錢林慧君提案,糾正屏東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屏東縣政府處理該縣萬新國中陳冠州教師資遣申訴案,縣政府於99年11月2日收受申訴書,並未通知陳冠州補正,3個月內未完成評議也未依法通知延長,直到100年5月27日才進行評議,7月28日才完成製作評議書,延宕處理陳冠州申訴案,影響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