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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楊大智案依法糾正 未輕輕放過

  • 日期:100-10-19

立法院100年10月19日審查監察院101年度預算案,部分立法委員質詢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前檢察官楊大智,偵辦林00等人妨害投票案件,問案態度不佳,造成當事人精神崩潰,監察院受理陳情,因楊大智向監察委員下跪,而「輕輕放過」;監察院19日發表聲明指出,該院依法約詢,絕無下跪情事,且於民國98年提出糾正法務部,要求檢討改善,並無「輕輕放過」。
監察院聲明指出,依據司法及獄政委員會98年9月15日通過監察委員葉耀鵬提案的糾正案文,明確指出楊大智偵辦94年度選偵字第53、60及75號妨害投票案件,訊問態度及言語不當;且被告經電話通知後自動到案,拘提報告書卻記載為拘提並解送到案,或拘提到案或未予記載,有記載不符程序疏失;另本案經調閱偵查錄音光碟資料亦生部分缺漏情事。針對上述缺失,依監察法第24條規定提案糾正。
監委葉耀鵬表示,當年依法約詢,一切都按程序進行,否認約詢過程,楊大智曾有下跪求情的傳言。其次,法務部於民國96年10月3日對楊大智問案態度不佳,已懲處記過兩次在前,因而未提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