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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豐洲土資場延宕7年未妥善維護 監察院糾正臺中市政府

  • 日期:100-11-03

臺中市豐洲堤防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為處理921震災拆除廢棄物而設置,工程延宕7年未妥善管理維護,導致造價937萬元的設備未有效利用即遭廢棄閒置,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0年11月3日通過監委吳豐山提案,糾正臺中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原臺中縣政府未依規定預估豐洲堤防土資場設置地點對鄰近交通的影響,興建替代道路承辦機關又反覆不定,工程設計、驗收均有缺失,造成該土資場遲至98年11月才正式營運,延宕近7年,嚴重影響開發效益。
二、豐洲堤防土資場驗收完畢後,原臺中縣政府未妥善管理維護,導致多項設施損壞或遺失。土資場委外經營後,廠商自行架設裝置營運,導致原造價937萬元的設備未有效利用即遭廢棄閒置,該府未適時導正,確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