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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維安出現漏洞 婦人輕易闖入管制區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內政部警政署

  • 日期:100-11-08

桃園機場100年7月7日發現一名婦人,輕易闖入管制區並進入飛機機組員休息室內,相關保安執行單位怠忽安全維護工作,重要環節漏洞百出,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0年11月8日通過並公布監委程仁宏、洪昭男、楊美鈴提案,糾正交通部、內政部警政署。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桃園機場相關保安執行單位怠忽安全維護工作,界圍圍籬、地勤車輛、空橋門禁及航機保護等重要環節漏洞百出,致手無寸鐵婦人擅闖。內政部警政署未監督航警局落實機場航空保安管理,交通部暨所屬民航局未善盡航空保安主管機關監督檢測職責,皆有怠失。
二、 桃園機場現有輔助保安控制措施存有諸多闕漏盲點,如:攝影機之保安監控能力明顯不足,航警局巡邏勤務安排不當,交通部及航警局對跑道及滑行道之保安權責推諉不清,又未曾實施擅闖界圍保安演習等,影響機場航空保安機制運作,確有不當。
調查報告並指出,桃園機場公司現由交通部政務次長兼任董事長,對於機場航空保安機制運作,不僅未能發揮權責整合之預期效果,反因行政監督不力迭遭「裁判兼球員」批評,交通部應正視妥處。(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