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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會:避免「公親變事主」 政治獻金宣導應具政治敏感度

  • 日期:100-11-08

監察院100年11月8日舉行院會,與會監察委員對財產申報處因「善意」,而主動提醒民進黨,引發「三隻小豬」政治獻金爭議,要求行政單位今後於選舉期間,執行政治獻金業務,行政同仁除依法行政,還應考量國內選舉文化暨政治敏感,更謹慎從事,避免遭外界選舉操作。
發言的委員認為,財申處雖然居於「善意」而主動電話提醒,但卻遭外界政治操作,讓監察院「公親變事主」,顯然行政同仁依法行政外,缺乏對台灣選舉文化與政治敏感度認識。其次,目前執行中的陽光四法監察院並非主管機關,可是卻成為第一線的執行單位,因而執法上常面臨窒礙難行之處,監察院也應透過釋憲或透過立法院修法,解決目前監察院執行陽光四法非主管單位卻是執行單位的困境。
財產申報處8日於院會提出「還原三隻小豬撲滿事件真相及處理情形報告」指出,監察院過去查核政治獻金案件,常有被裁罰者抱怨監察院宣導不足,致其不知法律而違法受罰。有鑑於此,監察院本於公務員當責之態度,除擴大宣導活動外,亦於發現涉有違法情事,主動提醒當事人注意,並告知相關之法律規定,使大家共同遵法守法,達到零裁罰,為監察院努力之目標。
財申處舉例,99年五都3合1選舉,為使859名參選並且開立專戶收受政治獻金者的參選人,都能依法如期申報會計報告書,以免受罰,監察院主動透過電話、簡訊、電子信箱等各種方式連絡,提醒記得申報,終完成無人逾期申報受罰之使命。
其次,營利事業99年度累積虧損資料,監察院100年9月28日介接完成後,亦積極主動以e-post及電話通知各擬參選人,請其依法查詢,以免受罰。另外為避免捐贈者因不知或誤解法規,而發生違法捐贈情事,監察院設計印製「捐贈者自我檢測表」1份,主動寄送並以電話通知擬參選人,提供捐贈者自我檢測。上述主動作法,與本院通知民進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