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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將核心醫療業務外包 影響醫療專業性與公益性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衛生署

  • 日期:100-11-15

行政院衛生署長期任令公立醫院將腫瘤治療、洗腎、健檢等醫療核心業務外包,使商業行為與醫療行為混淆,影響醫療作業專業性與公益性;退輔會對於所屬醫院將醫療業務外包或委託經營,把關不力;衛生署也未落實相關規範,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年11月15日通過並公布監委林鉅鋃、李復甸、錢林慧君、尹祚芊提案,糾正行政院衛生署、退輔會。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衛生署長期任令公立醫院將醫療核心業務外包,未妥適規範及處理,使商業行為與醫療行為混淆,影響醫療作業及其專業性與公益性,未善盡中央主管機關權責。
二、 衛生署、退輔會對於所屬公立醫院將醫療業務外包或委託經營案件,雖有審查機制,卻未落實執行,把關不力。退輔會所屬榮民醫院迄今已辦理委外或合作經營計26件;衛生署所屬26家醫院,總計已辦理過94件醫療業務外包案件。
三、 衛生署99年2月間訂定醫療外包指引,卻未確實審查署立醫院新增核心醫療業務外包或委託經營,是否符合指引規定,顯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