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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00年12月處理1,905件陳情案 通過糾正20案

  • 日期:101-01-02

監察院統計,100年12月份共收受1,743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67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共處理1,905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71件,其餘1,634件,改以案計算,共有1,043案,其中派查30案。另通過糾正案20案。
監察院12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226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371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234案。
四、 認定無違失,函復陳訴人3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179案。
六、 派查30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