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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0年度工作檢討會 彈劾人數3年新高

  • 日期:101-01-16

監察院101年1月16日舉行100年度工作檢討會,監察院內政及少數委員會召集人吳豐山指出,目前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案,竟然還有10至20年未結案者,加上委員調查的案件性質同質性高,他建議今後監察權的行使應抓重點,而非「以量取勝」,如此才可避免監察權逐漸式微,甚至形成糾正案過多,反而形成「糾正疲乏」的缺失。
監察院長王建煊呼應吳豐山的建言,他認同的表示,監察院在回應民意熱切的期盼下,應該集中力量與資源,選擇對影響民眾權益重大的議題,調查,徹底清弊,發揮「懲一儆百」、「立竿見影」的宣示功能。他舉去年平反的「江國慶案」為例,就是監察院發揮職權,而讓國人正面肯定的最好範例。
  
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提出的「100年院務口頭報告」指出,去年受理的人民陳情案件,具有幾項特色:一、司法類的案件比重顯著上升;二、委員申請自動調查的件數也超越院派及委員會決議的調查;三、委員提出的重大或特殊案件調查報告,也分別比99年度增加(重大案件增加6案、特殊案件增加20案);四、因監察院糾正或要求各行政機關改善,100年各機關自行議處的人數達419人(累計4屆議處2,831人,較第3屆同期增加近一倍);五、彈劾人數49人,創近3年新高。績效明顯可見。(各委員會新聞稿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