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台博館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延宕多年 監察院糾正文建會、台博館

  • 日期:101-02-16

國立台灣博物館執行台博館系統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未詳實調查古蹟特性,導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未積極督促,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1年2月16日通過監委洪德旋提案,糾正文建會、台博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台博館系統整體規劃未評估土地取得問題,也未正視產權移轉對工程的影響,嚴重延宕計畫推動期程,確有疏失。
二、文建會未督促台博館妥善評估古蹟調查研究所需時間,並針對古蹟特性詳實調查,及早研提因應計畫,即編列特別預算,導致因執行進度嚴重落後,註銷鉅額預算,未發揮預算效能;台博館對併案發包新建的第二典藏庫房工程未及早規劃,且古蹟調查工作不詳實,導致實際執行進度落後,均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