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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保障人權劍及履及 才符公義

  • 日期:101-03-13

監察院長王建煊101年3月13日,於院會聽取國際事務小組提出「第16屆伊比利美洲監察使協會年會」出國報告,有感而發的指出,台灣目前仍然有許多剝削外勞的不人道情事,嚴重違反公平正義,他期勉委員把握有限的任期,積極的行使監察權,不宜僅以專案調查研究或糾正就結案了事,讓人權保障可以立竿見影。
監察院昨天舉行3月份院會,監察委員趙榮耀、葛永光、劉玉山去年11月出席「第16屆伊比利美洲監察使協會年會」,提出報告。
報告結論中指出,該年年會議題,特別將「婦女」從其他弱勢團體中提出討論,顯見婦女暴力問題在拉美地區的嚴重性。與會者認為,由於社會結構暨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父權概念,拉美地區保障婦女人權,仍有漫長奮鬥之路。
王建煊沈痛的說,台灣保障人權,也有待努力之處。他舉例,有次聽在新竹專門幫助與收容外籍勞工的神父轉述,這名神父某日到工廠,幫助一名向外求救被剝削的越南外籍女工,結果神父到了現場,發現當地的議員暨管區員警也趕來,原先神父以為他們也是前來救援,結果讓他訝異的是,前來的民代與警察,竟然不是要保護求救的女工,反而是阻止神父等人要帶走外籍女工,並威脅如果女工一旦被帶走,企業主將以自行脫逃論處,嚇得這名求救的女外勞,只好繼續含淚超時工作。本案經交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討論後,經派員調查,已於99年5月10日提案糾正。
王建煊感慨的表示,台灣現在仍有許多藉著假結婚,或其他名義,拐騙外籍女子到台灣,然後加以剝削再剝削,如果我們的公權力竟然未能保護弱者,這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因此他與委員共勉,要把握有限時間劍及履及,藉有效監察權行使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