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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01年6月糾正12案、彈劾2案5人

  • 日期:101-07-02

監察院統計,101年6月份共收受1,502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03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共處理1,600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32件,其餘1,368件,改以案計算,共有914案,其中派查38案。另通過糾正案12案、彈劾案2案、彈劾5人。
6月通過彈劾台電公司前董事長陳貴明、前總經理涂正義、總經理李漢申、經濟部能源局前局長葉惠青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前簡任稽核陳茂菘等5人,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監察院6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63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380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174案。
四、 認定無違失,函復陳訴人6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153案。
六、 派查38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