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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未審慎評估 貿然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 程序明顯違失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1-07-10

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前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財源,執行程序又明顯違失,影響工程進度,並增加營運管理風險,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1年7月10日通過監察委員葛永光、黃武次、杜善良提案,糾正新竹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事前未依規定編列預算,籌措財源,簽報機關首長填寫投標金額時,未進一步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競標前又未能將書面審核監辦方式簽報核准,執行程序顯然有違失。
二、 新竹市政府推動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建設,事前未能針對計畫可行性及成本效益,進行周詳考慮、精密評估,工程進度一再進延落後,迄未完工,並增加後續營運管理風險,確有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