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遊覽車事故頻傳,交通部未能有效遏止遊覽車意外事故,損及我國觀光優良形象,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1年7月10日通過監察委員劉玉山、趙昌平、陳永祥提案,糾正交通部。
糾正案文指出,民國91年至95年間,每年平均發生7.4件遊覽車事故;96年至100年間,每年平均發生13.2件遊覽車事故,增加比率高達78%。
糾正案文指出,遊覽車事故增加原因,雖與來台觀光客數量成長有關,也顯示交通部未因而採取更佳遊覽車安全維護措施,嚴重損害我國觀光優良形象。交通部為全國最高交通主管機關,未能有效遏止遊覽車事故,明顯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