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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違法收受賄賂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1-09-07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井天博,違背職務涉嫌對案件收受賄賂,並參與國外礦業投資,謀取不當利益,又對犯罪嫌疑人不依法追訴,反而代寫訴狀,以利脫免刑責,嚴重損害檢察形象,監察院101年9月7日通過監委黃武次、楊美鈴提案,彈劾井天博,全案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井天博違法失職事實如下:
一、 被彈劾人井天博辦理高雄地檢署違反藥事法案件,收受案件關係人孫小姐交付7組幹細胞製劑;又指導答辯應訊方向,協助脫罪;參與孫小姐及其未婚夫馬來西亞礦業投資,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 井天博利用職務之便,以偵辦案件為由,違法查詢與該案無關人員入出境資料,並洩漏予第三人知悉。
三、 井天博習與不當人士往來應酬,並多次出入有女陪侍之聲色場所,行為不檢,損及檢察形象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