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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巡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日期:101-11-02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1年11月1日巡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巡察委員對國家農業政策規劃、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產銷履歷推動、台日漁業談判、阿里山森林鐵路修復進度、綠色循環經濟發展及農業相關法規修訂等議題,提出多項建言。
監委指出,活化休耕農地應建立完整的配套措施與充分的執行力,積極處理假農民充斥問題,減輕財務補助負擔,並通盤瞭解農地資源,進行第2次土地改革,期擴大農地面積、提昇農民所得與尊嚴,協助品牌行銷,增加青年回鄉務農的意願,提昇糧食自給率。此外農地興建豪華農舍引起各界諸多爭議,監委認為,農舍興建應有明確的制度性規範,以免對農業發展造成傷害
  監委並指出,大陸進口的大閘蟹應加強孔雀綠藥物殘留檢驗,政府應輔導養殖業者申辦產銷履歷,控管產銷流程,為消費者把關;漁業署應積極建構優質的人工魚礁漁場,追蹤投放效益,改善漁場環境;另農業發展過程涉及環保、衛生、農民權益或補助等事項,相關單位應配合研修相關法規;在國家農業政策改革方面,農委會應通盤、整體、一致性的規劃,避免政策相互矛盾,致力於推動農產業升級,打造具競爭力的農業環境。
 本次巡察監委包括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召集人劉玉山,及楊美鈴、陳永祥、吳豐山、劉興善、趙昌平、洪德旋、錢林慧君等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