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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事故傷亡比率高 行政院未落實兒少權益保障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04-10

近年我國兒童及少年非自然死亡中,事故傷害高居死因首位,約達9成,顯示我國尚未落實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行政院未能深入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研議有效防制措施,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2年4月10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尹祚芊、洪昭男、趙榮耀、錢林慧君提案,糾正行政院。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近年我國兒少非自然死亡中,事故傷害高居死因首位,約達9成,其中尤以機動車交通事故最高,其次為意外溺死或淹沒,另蓄意自我傷害(自殺)居高不下,呈現上升現象,近5年因自行車事故死亡者計有47人;顯示我國對兒少非自然死亡之防制,尚未完全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揭示的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
二、 行政院未能積極統籌規劃、督導改善現行兒少非自然死亡防制相關問題,並確實檢討相關權責單位運作妥適性,以落實兒少基本人權保障,強化國家未來競爭力及正向發展,實有疏失。
三、 行政院對兒少非自然死亡案件統計分析,未能確實反映現況,並深入分析事故發生原因,進而研議有效防制措施,又未能積極蒐集OECD國家資料,進行國際比較分析,並適時向相關權責單位提出改善要求,明顯怠忽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