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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中科管理局未落實採購作業保密機制 包庇洩密官員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06-13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管理局未落實採購作業保密機制,任令營建組組長在工程採購開標前,將外聘評審委員名單外洩給特定廠商,該組長遭司法判刑確定後,還曲意維護,讓他順利退休,又枉法包庇犯行,遲不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2年6月13日審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余騰芳、陳永祥提案,糾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管理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管理局未督促所屬落實採購作業保密機制,任令營建組前組長鐘文傳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后里園區(七星園區)放流管工程」開標前,將部分外聘委員名單洩漏給特定投標廠商,損害政府採購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二、 中科管理局無視所屬營建組前組長鐘文傳涉及重大違失,並經司法判刑確定,竟枉法包庇維護鐘員犯行,遲不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移送監察院查處,確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