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2013年與國外監察、人權機構職員交流活動圓滿落幕

  • 日期:102-06-26

監察院舉辦的「2013年監察院與國外監察、人權機構職員交流研習計畫(英語系國家)」,共有來自泰國等8個亞太及非洲國家參加,3天的交流活動,於102年6月26日圓滿落幕,不僅讓各國更深入瞭解我國監察制度以及職權行使,也有效促進雙方實質交流。
26日舉行的結業式,來自甘比亞審計處的賈梅表示,期望能夠再與我國審計部有更多交流,協助提升該國審計職權效能。諾魯學員卡琳達指出,該國現任總統貝倫‧瓦佳去年亦曾參與這項交流活動,她相信有助該國加速推動建立監察制度。吉里巴斯學員班依希達則高喊「我愛台灣,我愛監察院」,並以吉他自彈自唱,展現島國熱情,場面溫馨熱絡。
今年的交流活動於6月24日揭開3天活動的序幕,共有來自泰國、越南、甘比亞、史瓦濟蘭、吉里巴斯、斐濟、索羅門群島、諾魯等亞太及非洲等8個國家的監察、人權機構職員參加。
3天課程,監察院國際事務小組召集人趙榮耀委員講授「我國五權制度與監察職權」,接著至各業務單位及審計部參訪交流,瞭解各項業務。學員也列席本院彈劾案記者會旁聽,並觀摩陳情受理中心值日委員受理陳情實況,學員表示,對中華民國監察院行使職權更具體瞭解,也肯定監察院有效促進政府廉能與善治。
監察院自2004年起已辦理5次相關研習計畫,分別與西語系及英語系國家相關機構職員交流,有效促進彼此觀摩學習,並建立國際情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