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公司95年「二號三號及四號單點繫泊浮筒漏油偵測系統」採購案,違反政府採購法。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3年4月2日通過監察委員趙昌平、楊美鈴、李炳南提案,糾正中油公司。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一、 中油公司95年辦理「二號三號及四號單點繫泊浮筒漏油偵測系統」採購案,為特殊專業技術規格,完全抄襲特定廠商規格資料,卻未加註「或同等品」,違反政府採購法。二、 中油公司該採購案未依規定確實分析底價,逕採信唯一製造商浮報價格擬定底價,疑有浪費公帑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