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1416期報導「監委李復甸、馬以工傳因洩密被移送檢調─馬政府知法犯法又一椿?」,內容與事實不符,監察院103年4月24日發布新聞稿澄清,避免外界以訛傳訛,影響監察院清譽。監察院指出,新新聞報導主要錯誤有二:一、監察委員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經查該院政風室並無移送任何監察委員至司法機關查辦。新新聞報導內容明顯失實。二、經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並無任何高階文官,曾遭台北地檢署傳喚到案。新新聞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