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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機場走私毒品案 促使緝獲毒品案件增加4倍

  • 日期:106-05-31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102年1月17日於桃園機場查獲220公斤走私安非他命,引起監察院重視,經立案調查,4年來持續追蹤其改善情形,已使得105年查獲毒品案件達115件,較102年26件,增加4.4倍,顯示監察權的行使,有效防止毒品之害。
監察院表示,此案調查發現,桃園機場實施倉儲業者自主管理,卻形成走私漏洞,有關倉儲公司內部何處有管理缺口、何處有藏匿地點、查驗盲點,部分倉儲業員工知之甚詳,而部分倉儲業員工良莠不齊,在毒販利誘下,互相勾結,夾帶闖關,海關及安檢人員卻欠缺足夠人力管制查察。
針對上述問題,財政部已就監察院所提調查意見,增補海關查緝人力、強化關務人員X光判讀技巧、提升情資分析能力,並陸續實施快遞貨物點貨進倉、拆袋進倉、移倉申請作業電子化、快遞貨物艙單納入預報貨物資訊系統專案建置計畫等改善措施,藉此防杜不肖分子利用空運貨物進倉及移倉過程之管制漏洞,趁機調包或蒙混走私,並修正關稅法第86條、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第5條等規定,加重對自主管理業者之處罰及營運管理責任;另外,於空運貨物通關各階段採取6道防線,全面防堵毒品走私,此6道防線為:「航機檢查」、「機邊抽核」、「倉庫查核」、「貨物查驗」、「提領前查核」、「提領後稽核」,形成「交叉查核」。
監察院表示,毒品氾濫將嚴重危害國人生命健康,監察院為國家人權院,將持續督促各級政府機關,澈底解決毒品氾濫問題,保護國人免於毒害,建構臺灣成為無毒觀光之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