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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學教授被訴性侵女學生 監察委員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6-08-24

就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下稱海洋大學)碩士在職專班的女學生日前向監察委員高鳳仙陳情,指稱:其於104年4月間,被陳姓指導助理教授邀約外出後,企圖性侵害,經其極力反抗才未得逞。其向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檢舉,性平會調查報告提及陳姓教授承認對其親吻襲胸、觸摸私處、性愛邀約、同居、買春、兩個月的試用期等行為,卻判定性騷擾不成立。其深感痛心,於105年5月間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告強制猥褻、妨害秘密等罪,106年6月間向壹週刊爆料,才引起教育部注意,並受理調查性平會是否違反相關法規。該名女學生為此事件,學業延宕且罹患憂鬱症,更不知如何面對人生等語。
監察委員高鳳仙檢視相關資料後,認為本案疑點甚多,有釐清真相之必要,於今(24)日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本案調查重點為:陳姓助理教授有無性騷擾或性侵害女學生?學校及相關人員有無依規定通報?性平會及調查小組之組成是否合法?海洋大學及其性平會有無偏袒、不公或處理違失?女學生有無因本案而學業延宕、罹患憂鬱症或受到二度傷害?教育部有無善盡督導責任?監察院希望有關單位能公平處理本案,勿縱勿枉,保護被害人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