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1/01/11
公告日期: 101/01/13
字  號: 101司調0002
案  由: 趙委員昌平、葉委員耀鵬調查「據報載,民國86、87年間檢警偵辦『東海之狼』連續性侵案,認定紀富仁涉有重嫌,從重求處死刑,嗣判刑4年6月,最終以無罪定讞,詎日前卻發現真兇另有其人;凸顯警方偵辦重大刑案違反科學辦案,涉有刑求、遺失扣案重要證物及報案筆錄,並肇致受害者反被控誣告,另檢方亦涉有草率辦案、濫權追訴,嚴重侵犯人權,相關單位及人員疑涉有違失等情乙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031調查意見全部(東海之狼).docx 101000031調查意見全部(東海之狼).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