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9/05/11 |
公告日期: |
109/05/14
|
字 號: |
109年劾字第18號 |
案 由: |
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9/07/01 |
109年度澄字第3564號 |
趙宏翰撤職並停止任用肆年。 |
109/07/10執行懲戒處分。 |
109/07/01 |
109年度澄字第3564號 |
趙宏翰撤職並停止任用肆年。 |
|
|
本案文件: |
109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
109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