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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9/07/08
公告日期: 109/07/13
字  號: 109財正0013
案  由: 高涌誠委員提:花蓮縣政府為因應砂石加工產業發展及疏濬該縣木瓜溪河床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需,前報經行政院於74年7月24日核定將該縣吉安鄉廣榮段66.3111公頃土地編定為工業用地,惟編定30餘年迄今仍未能進行實質開發,顯見其行政之失諸消極與效率不彰,不利於砂石供應及河川疏濬;又該工業用地編定後歷經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與產業創新條例三時期之制度變革與銜接,至今卻仍淪為全臺早期編定工業用地中唯一未完成開發之案件,亦凸顯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之督導不周;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所屬原花蓮農場(現已併入該會臺東農場)及花蓮縣政府亦未善盡本案工業用地管理機關及報編與開發機關職責,漠視尚未開發之該工業用地原承租人一再轉租並最終由多家砂石場擅自進駐經營使用,致引發爭議並損及國家公產權益,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光榮工業區開發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光榮工業區開發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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