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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1/05/11
公告日期: 111/05/19
字  號: 111司調0015
案  由: 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調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新收受刑人李員,於新收入監時,經醫師評估有癌前病變情形,即依監獄行刑法第13條規定辦理『拒絕收監』,但李員在拒絕收監後仍透過網路直播販賣仿冒品詐騙。過去本院的調查發現,很多受刑人罹癌病重,或重症多次病況危急,都不得保外就醫;相較李員癌前病變就直接拒絕收監,凸顯法務部矯正署對於受刑人之病況是否達到需要保外就醫,或是應拒絕收監以維護其生命安全,其判斷基準是否明確、一致,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高雄二監李姓受刑人拒絕收監後涉犯案( 對外公布版).doc 高雄二監李姓受刑人拒絕收監後涉犯案( 對外公布版).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