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1/05/11 |
公告日期: |
1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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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司正0004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對於各監獄所「啟動」拒絕收監申請案之裁量標準及空間欠缺一致性之標準,且「審核」作業亦缺乏明確法律程序規定與醫療專業審議制度,致所屬高雄第二監獄辦理受刑人李員拒絕收監過程失當;又自李員被拒絕收監後至送監執行止約1年期間,執行檢察官未本於權責妥予查明停止執行原因是否消滅,致使其得以在拒絕收監後,仍持續透過網路直播販賣商品牟利,有損政府公信力,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高雄二監拒絕收監案糾正公告.docx
高雄二監拒絕收監案糾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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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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