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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5/11
公告日期: 111/05/19
字  號: 111司正0004
案  由: 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對於各監獄所「啟動」拒絕收監申請案之裁量標準及空間欠缺一致性之標準,且「審核」作業亦缺乏明確法律程序規定與醫療專業審議制度,致所屬高雄第二監獄辦理受刑人李員拒絕收監過程失當;又自李員被拒絕收監後至送監執行止約1年期間,執行檢察官未本於權責妥予查明停止執行原因是否消滅,致使其得以在拒絕收監後,仍持續透過網路直播販賣商品牟利,有損政府公信力,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高雄二監拒絕收監案糾正公告.docx 高雄二監拒絕收監案糾正公告.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