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1/08/16 |
公告日期: |
1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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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內調0041 |
案 由: |
高涌誠委員、田秋堇委員、趙永清委員自動調查,有關臺東縣政府辦理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之環境影響評估,因未善盡監督及管理責任,前經本院糾正在案;現再據悉,爭議逾16年之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依109年10月間之仲裁結果,最終裁定地上建物由臺東縣政府以新臺幣(下同)6.29億元買回,惟依美麗灣建築使用執照載明建物工程造價為1億71萬餘元,儘管法定造價一般低於實際造價,然美麗灣主體建物臨海迎風,近年來鹽蝕與管理不善,早已折舊。究該建物鑑價結果高達6.29億元之理由為何?其估價程序及相關法令規定為何?臺東縣政府於仲裁程序中有無確實維護公共利益?有無人員怠惰失職情事?均有調查釐清之必要等情案之調查報告。提請 討論案。(調查報告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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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司法偵審、仲裁等程序,尚未終結。 |
本案文件: |
調查報告美麗灣(上網版).docx
調查報告美麗灣(上網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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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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