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2/01/02
公告日期: 105/12/09
字  號: 102財調0002
案  由: 尹委員祚芊、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調查︰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於92年正式宣布檳榔為第一級人類致癌物,我國政府已將致癌實證未明之塑化劑、大麻等立法禁用,但允許國人嚼食檳榔,且口腔癌之醫療費用卻由全民負擔,究政府機關對於檳榔之禁制有無怠忽職守,認有深入瞭解之必要乙案之調查報告。(102財調2)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104調查報告(委員會審查版)-對外個資保護版.doc 1020104調查報告(委員會審查版)-對外個資保護版.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