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3/02/18 公告日期: 103/02/18 字 號: 103財調0020 案 由: 林委員鉅鋃自動調查:審計部函報,經濟部所屬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興達一、二號機空污改善工程計畫」,於規劃研究階段未縝密評估及調查,致3度辦理修正計畫,且投資金額由64億6千萬餘元增至97億3千萬餘元,增幅達50.6%,其前置作業顯欠周延;又未積極控管計畫時程,至101年12月始完成,較原訂計畫延後4年餘,但仍未完成總驗收,未達預期效益,徒耗鉅額公帑等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相關機關及人員有無疏失案之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056興達一、二號機空污改善工程案103財調20調查報告-公布版0219.doc 103000056興達一、二號機空污改善工程案103財調20調查報告-公布版0219.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