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3/02/18 公告日期: 103/02/18 字 號: 103財正0006 案 由: 林委員鉅鋃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1年間辦理「興達一、二號機空污改善工程計畫」,於規劃研究階段未縝密評估及調查,致3度大幅修正計畫、增加工作範圍,投資總額由62億3千萬餘元增至97億3千萬餘元,其前置作業顯有不備;又未積極控管計畫時程,致工程延宕至101年12月始完成,較原訂期程延後4年餘,且迄未完成總驗收,並衍生廠商待命費用之履約爭議等,徒增公帑支出,損害機關權益,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022興達一、二號機空污改善工程案糾正案文-公布版0219.doc 103000022興達一、二號機空污改善工程案糾正案文-公布版0219.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