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1/09/13 |
公告日期: |
1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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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交正0007 |
案 由: |
葉宜津委員、蔡崇義委員、鴻義章委員、張菊芳委員、王麗珍委員提,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工程安全衛生設計未盡周延,工地管理懈怠鬆散,於110年4月清明節連續假期停止施工期間未落實工地門禁管制查核,肇生臺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撞擊墜落於軌道上之工程吊卡大貨車釀災,造成49人死亡,3百餘人受傷之不幸悲劇,為我國70餘年來最嚴重之交通意外事故。交通部負責全國鐵路行車安全之策劃與監督管理,鐵道局負責監理,於處理行政院「臺鐵總體檢報告」144項改善事項過程,與「安全」議題有關之列管事項在未有效落實之前,卻都陸續同意解除列管。此次重大行車事故傷痛,又再次嚴重打擊民眾對於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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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110年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49死事故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10年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49死事故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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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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