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10/17 公告日期: 112/11/22 字 號: 112內正0020 案 由: 葉大華委員、浦忠成委員、林盛豐委員提,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執行三叉坑部落重建計畫過程中,未依細部執行計畫等規定,辦理該部落重建區域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致部分重建區域之建築基地遭法院拍賣及遭訴請拆屋還地,嚴重影響受災戶之居住權及財產保障權益,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作為難辭其咎;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臺中市政府未依重建計畫督同公所依法辦妥用地取得等相關作業,亦難卸監督管理失當等情事,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21重上糾正案文(上網版)--三叉坑土地-委員會通過(委員指示修正).docx 1121重上糾正案文(上網版)--三叉坑土地-委員會通過(委員指示修正).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