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2/12/12 公告日期: 112/12/19 字 號: 112年劾字第25號 案 由: 被彈劾人林哲凌擔任雲林縣口湖鄉長期間,於108年間竟指示民間友人協助處理太陽能光電業者支付予陳抗民眾之相關憑證,致滋生虛偽簽立委任報酬新臺幣(下同)385萬元之「工程顧問委任合約」與虛偽開立該金額之發票等不法情事;又於109年間向申請建造執照之太陽能光電業者索取400萬元,被彈劾人林哲凌亦坦承確實有收受該筆款項等,核其所為,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本案文件: 112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2年12月12日劾字第25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2年劾字第25號彈劾案_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