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2/12/14 |
公告日期: |
1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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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教調0041 |
案 由: |
王美玉委員、葉大華委員調查:據悉,臺中市某國中黃姓校長(下稱黃員)遭指控,25年前任職於臺中某知名國中導師時,曾以個別接送、假日課輔等為藉口,伺機性侵女學生,期間長達4年,造成該生長期受到焦慮症之苦。該生於成年後,循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規定,向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提出申訴,黃員於調查期間,仍不斷騷擾該生、其家人及本案相關證人。黃員已於今(111)年初申請退休,教育局以案件尚在調查中,暫停黃員之退休程序,惟卻未依規定將黃員停職,靜候調查,僅要求黃員於轉任教師後,請假留職停薪等待調查。究本案實情為何?黃員曾任職之學校,是否曾接獲相關性侵害或性騷擾申訴?有無其他受害人?教育局就本案之調查處理程序,有無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善盡督導責任?均有詳究之必要案調查報告。(112教調41)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調查報告(台中黃校長)(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調查報告(台中黃校長)(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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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彈劾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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