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5/11/03 |
公告日期: |
10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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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5內正0027 |
案 由: |
蔡委員培村、楊委員美鈴提,新竹縣五峰鄉公所於98年間發生多起不法核銷事件,顯見該公所上至鄉長,下至基層承辦人員於相關經費核銷之作業及監督,皆有失職責;另該公所處理經費核銷時,僅透過同事間彼此口耳傳授,未遵從法定作業程序,任不法核銷情事發生,嚴重腐蝕財務紀律,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5內正27五峰鄉公所糾正案文上網.doc
105內正27五峰鄉公所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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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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