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6/10/19 |
公告日期: |
1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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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6國調0018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楊委員美鈴調查「據悉,1952年12月間臺灣發生「鹿窟事件」致受難者逾400人,其中約200多人受審, 35人被判死刑槍決,自首無罪和不起訴者12人,98人被判有期徒刑,包括未成年人。究鹿窟山區是否真為「武裝基地」?村民是否遭受不當逮捕、濫刑逼供及不當審判致冤死或冤獄?多少被害人及其家屬迄今未獲平反、賠償或補償?渠等有無提起再審、補償及其他救濟途徑之可能性?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之調查報告,提請 討論案。(調查報告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61020鹿窟案調查報告-公布版.docx
1061020鹿窟案調查報告-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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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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