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03/15 |
公告日期: |
1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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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教調0008 |
案 由: |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自動調查:據悉,國立陽明大學106年4月校務會議中修改校長遴選相關規定,大幅放寬被遴選者資格及遴選委員比例,其後10月通過校長人選,並報教育部。但該通過之校長人選並不具部頒教授資格,其學術成就認定標準備受質疑。故有關遴選委員會之組成及審議過程有無符合程序正義?況大學專業自主、低階不得高審等相關基本規範與精神,以副教授出任大學校長如何落實教授治校?諸多問題亟須解決。教育部、相關機關及學校人員有無違失或怠忽職守,均有查明之必要案之報告。(107教調8)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陽明案調查報告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陽明案調查報告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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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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